會員註冊暨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

版本:v1.0

歡迎註冊媽媽窩(Mamawolove)會員服務。為保障您與寶寶之權益,並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8 條規定履行告知義務,請於註冊前詳閱本同意書全部內容。

當您於註冊頁面完成閱讀並勾選「我已閱讀並同意」後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全部內容,本同意書即成立生效。

蒐集者資訊

本同意書所涉個人資料之蒐集者為:媽媽窩工作室(尚未辦理商業登記,統一編號暫缺)。

  • 負責人姓名:________
  • 聯絡地址:________
  • 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(客服電話/Email):________

(以下簡稱「媽媽窩」或「本工作室」)

一、蒐集之個人資料

為提供會員註冊、預約媒合、到府照護、客服、付款及相關服務,將蒐集您的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地址、帳號登入資訊、寶寶姓名及出生日期、緊急聯絡人、預約與照護紀錄及其他您主動提供之資料。

二、蒐集目的

會員管理、身分驗證、預約管理、派案、照護服務、客服、費用結算、通知聯繫、滿意度調查、法令遵循及其他提供服務所必要事項。

三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利用期間:會員關係存續期間,及至會員關係終止日或最後服務日後一年(以較晚屆至之日為準)之保存期間;如法令另有保存義務規定者,依該規定辦理。逾保存期間,媽媽窩將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去識別化。

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(台灣)及提供服務所必要之地區。若因雲端、簡訊或金流服務商須將資料傳輸至境外者,媽媽窩將要求該廠商採取不低於本工作室之保護措施。

利用對象:媽媽窩、依法有權機關(如衛生主管機關、稅務機關、司法機關等),及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合作廠商(如雲端服務、簡訊發送、金流支付、資訊維運廠商)。前述廠商均負有保密及資料保護義務,不得逾越委託目的使用資料。

利用方式: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,透過本系統及必要之人工方式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。

四、定位與照護紀錄

服務開始與結束時,得於系統記錄定位及打卡資訊,以確認服務及處理爭議;服務期間得建立照護紀錄。相關紀錄原則上保存一年,逾期將刪除或去識別化處理。

五、照片及影像使用

如因照護需要拍攝照片或影片作為照護紀錄,將以達成照護紀錄目的為原則。未經您另行同意,媽媽窩不會公開可辨識您或寶寶身分之照片、影片。如日後有將照片、影片用於教育宣導或案例分享等其他用途之需要,媽媽窩將另行取得您的書面同意,該項同意與是否完成會員註冊無關。

六、您的權利及行使方式

您得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3 條規定,就本人及寶寶之個人資料,向媽媽窩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本、補充、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;依法須保存者,不在此限。

如您欲行使上述權利,或欲撤回本同意書之同意,請透過本同意書所載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與媽媽窩聯繫。媽媽窩將於受理後儘速依法處理。您撤回同意前,媽媽窩基於原同意所為之處理及利用行為不受影響;惟撤回同意後,媽媽窩可能因此無法繼續提供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。

七、不提供資料之影響

若您未提供本同意書所列必要資料,或不同意本同意書,媽媽窩將可能無法完成會員註冊或提供相關服務。

八、未成年子女個人資料之特別聲明

您於註冊時如提供寶寶(未成年子女)之個人資料,即表示您係該子女之法定代理人(父母/監護人),並以該身分同意媽媽窩依本同意書所載範圍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該子女之個人資料,並確認本人有權代理該子女為本同意之表示。

九、電子同意方式及紀錄

本同意書之同意係以電子方式作成。當您於註冊頁面勾選「我已閱讀並同意」並完成註冊時,本系統將記錄您的同意時間、同意之同意書版本及必要之技術資訊(如帳號、IP 位址),作為您已完成本告知同意程序之證明,其效力等同於書面同意。

十、會員勾選同意

本人已閱讀並瞭解本同意書內容,並同意媽媽窩於上述目的及必要範圍內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及本人所提供之未成年子女相關個人資料。

註冊頁面之下列勾選項目均為必勾,未勾選無法完成註冊:

  • 我已閱讀並同意《服務條款》。
  • 我已閱讀並同意本《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》,包括本人及本人所提供之未成年子女相關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